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职工书画大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68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职工书画大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7-30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职工书画大展的通知》(厅函政法〔2010〕114号)精神,交通运输部定于2010年10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第八届全国交通运输职工书画大展。为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我省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组织好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广大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参加本次书画大展,做好作品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届书画大展的主题是:通过写交通、画交通、歌颂交通,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宣传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和良好的文化素养,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本届交通运输职工书画大展名誉主任由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担任,主任委员由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何建中,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焦彦龙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有关方面领导担任。本次活动由中国交通书画协会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承办。
二、征稿范围及内容规格要求
(一)征稿范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二)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应突出反映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弘扬行业先进典型。作品内容健康向上。
(三)规格:书法、国画、篆刻作品尺寸限6尺宣内,篆刻作品每件不得少于8方印拓并附2方边款。凡寄送作品一律要求竖幅,草书、篆书须附译文,每位作者限送2件,书画篆刻皆擅长的可送3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作品简历。
(四)寄送作品不装裱,凡入选作品由大展办公室统一安排装裱。本次大展作品原则不退稿。
(五)截稿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展邀请中国书协、中国美协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书、画作品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5名、三等奖各20名,篆刻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入选作品将编印作品集。
(二)大展组委会统一颁发参展证书,并对入选作者赠发作品集,邀请一等奖作者参加大展开幕式。
本次活动由厅文明办和省交通工会联合组织。为组织好本次大展的作品征集,保证展览水平和作品质量,希望各单位积极支持,各级文明办、工会要认真组织发动本单位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精心创作,积极投稿。充分反映我省交通文化建设成果和职工的精神风貌。
收稿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办收
邮编:710075联系人:王栋 电话:029-88869155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